從大女兒唸小學開始,擔任學校的晨光媽媽已經三年了,因是全職媽媽,可以填補所無有人認領的時間;從一開始的七、八堂到現在三年級,週二全包了,原因實在無它,就是喜歡說故事給小朋友聽。
現在的小朋友,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打發的,他們自小就看製作精良、唱作俱佳的教學影片,當孤單身影與一只麥克風站在黑板前,一不小心就會失去他們的充滿興緻的眼神,很快的便知道他們不愛你了,接下來三三兩兩的開始噪動,如果讓不耐的情緒漫延開來的話,就如同星星之火一發不可收拾了,坦白說這些剛掉牙的小孩真的不受控制。
一年級下學期決定不下猛藥不行了,一般故事的情節已無法吸引大部份孩子們的注意,剛好看了一本奇幻小說:一個書籍裝修師竟然有個魔法般的舌頭,可以將書本中的人物念出來,但可怕的是在現實世界中有一個人會交換進入書本世界。這是多有趣又可怕的情節呀!可怕得他們個個聚精會神的聽我講,花了一個學期才把一本四百多頁的小說講完。這期間小朋只要一看到我就是追著問:魔法舌頭還能說話嗎?髒手指最後怎麼了?還有小朋友央求媽媽一定要買這本小說,雖然不知道他要多大才看得懂,但高興的是我在他身上種下了一顆「書本是有趣」的種子。
二年級花了兩個學期的時間講了魔戒三部曲,這次花了更多時間,不但把小說看完了解整個「中土世界」的歷史,說故事之前再看過一次電影,才能將整個畫面、人物的造形完整的描繪出,當然整個二年級小朋友滿嘴都是亞拉岡、精靈及索倫。其他家長更告訴我,原本小朋友看電影會害怕,但聽完故事後非旦不怕了還會介紹各個人物。
三年級選了一本澳洲作者所著半自傳勵志小說,一日下午剛好碰到同學的家長告訴我,他們家小朋友也是回家就訴說當天聽到的故事情節,說著南非、種族岐視及如何以小搏大的精神,講著講著連這位媽媽也想去買一本看。
這就是當初到學校講故事最希望的事,告訴大家書本是有趣的,如同寶藏挖都挖不完。其實我們可以放下嚴肅的目的,單純沉淨在無窮的想像空間,想像著精靈、想像著充滿魔力的寶石,想像著接骨木的魔杖。念本故事給孩子吧!當你拿起書本,這個時間、空間霎那間完全淨空,只有你和孩子及穿越無限空間的角色,一起同喜、同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