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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大女兒唸小學開始,擔任學校的晨光媽媽已經三年了,因是全職媽媽,可以填補所無有人認領的時間;從一開始的七、八堂到現在三年級,週二全包了,原因實在無它,就是喜歡說故事給小朋友聽。

現在的小朋友,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打發的,他們自小就看製作精良、唱作俱佳的教學影片,當孤單身影與一只麥克風站在黑板前,一不小心就會失去他們的充滿興緻的眼神,很快的便知道他們不愛你了,接下來三三兩兩的開始噪動,如果讓不耐的情緒漫延開來的話,就如同星星之火一發不可收拾了,坦白說這些剛掉牙的小孩真的不受控制。

一年級下學期決定不下猛藥不行了,一般故事的情節已無法吸引大部份孩子們的注意,剛好看了一本奇幻小說:一個書籍裝修師竟然有個魔法般的舌頭,可以將書本中的人物念出來,但可怕的是在現實世界中有一個人會交換進入書本世界。這是多有趣又可怕的情節呀!可怕得他們個個聚精會神的聽我講,花了一個學期才把一本四百多頁的小說講完。這期間小朋只要一看到我就是追著問:魔法舌頭還能說話嗎?髒手指最後怎麼了?還有小朋友央求媽媽一定要買這本小說,雖然不知道他要多大才看得懂,但高興的是我在他身上種下了一顆「書本是有趣」的種子。

二年級花了兩個學期的時間講了魔戒三部曲,這次花了更多時間,不但把小說看完了解整個「中土世界」的歷史,說故事之前再看過一次電影,才能將整個畫面、人物的造形完整的描繪出,當然整個二年級小朋友滿嘴都是亞拉岡、精靈及索倫。其他家長更告訴我,原本小朋友看電影會害怕,但聽完故事後非旦不怕了還會介紹各個人物。

三年級選了一本澳洲作者所著半自傳勵志小說,一日下午剛好碰到同學的家長告訴我,他們家小朋友也是回家就訴說當天聽到的故事情節,說著南非、種族岐視及如何以小搏大的精神,講著講著連這位媽媽也想去買一本看。

這就是當初到學校講故事最希望的事,告訴大家書本是有趣的,如同寶藏挖都挖不完。其實我們可以放下嚴肅的目的,單純沉淨在無窮的想像空間,想像著精靈、想像著充滿魔力的寶石,想像著接骨木的魔杖。念本故事給孩子吧!當你拿起書本,這個時間、空間霎那間完全淨空,只有你和孩子及穿越無限空間的角色,一起同喜、同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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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個十分好命的媽媽、太太,每天跟著兩個寶貝過著愜意、舒適的生活。剛剛才從7-11喝完咖啡、看完報紙回家,現在坐在電腦前看點郵件、新聞,等放學時間到了去接一雙兒女回到溫暖的家。

外子是職業軍人,只有放假才回家,有人說軍人的太太很辛苦,我卻覺得自由自在的,生活中大小事都能自理,從來也不需要特別的協助。

因為家中大樑不常在,孩子比同年齡的小孩更早熟,老大從很小就會檢查家中門窗是否關好,老二小小的才五歲就會爭著幫我提東西,一副力氣很大可以幫媽媽很多忙的樣子。

一份收入要養四個人,說少不少、說多也多不到那去,扣除房貸每月應存的教育費,能用的就是日常開銷了。但我常告訴孩子們,我們比那些有錢人更快樂,因為一點小小的事就可以讓我們很快樂。

逛逛便利商店,買點小糖果、飲料,兩張小嘴就滿足了;如果爸爸有出差,這個月多了差旅費,我們就去百元快炒店大快朵頤一番。在生活中總可以找到很多讓我們心情愉悅的事。

住家附近有新開的茶飲店我們就會特別前往品茗,為店家打分數;特別愛的是麵包店,只要有好吃的麵包絕不放過,幾十塊的麵包就可以品嘗到五星級的大廚的手藝,一樣讓味蕾滿足的不得了。若真的要奢侈一下就買個冠軍麵包,吃進真材實料的同時,也吃進台灣之光努力奮鬥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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